發(fā)布時間:2011-08-29 來源: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部門: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瀏覽次數:1022次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
甘政發(fā)[2000]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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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清理整頓
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的通知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整頓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的通知》(國辦發(fā)[1999]92號)要求,省政府決定,對全省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進行清理整頓?,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頓的指導思想和目標
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指出:“中介組織要依法通過資格認定,依據市場規(guī)則,建立自律性運行機制,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并接近政府有關部門的管理和監(jiān)督。”這次清理整頓工作要以此為指導思想,通過清理整頓實現以下目標:第一,規(guī)范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的資格認定;第二,依據市場規(guī)則進行鑒證社會中介機構的脫鉤改制,建立自律性運行機制;第三,依法規(guī)范政府部門和行業(yè)協(xié)會對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的監(jiān)督、指導和管理。
二、清理整頓的范圍
清理整頓的范圍是:與市場經濟運行和市場經濟活動有著密切關系、對維護市場秩序具有重要作用,并依靠專業(yè)知識和技能向社會提供經濟鑒證服務的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包括實行企業(yè)化經營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yè)單位)及其行業(yè)管理組織,如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財會咨詢公司、稅務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各種資產評估、價格鑒證、工程造價審計(審核、咨詢)等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以及相關的管理協(xié)會、公會、管理中心等。
三、清理整頓的政策要求
(一)凡依法設立、定位準確、管理體系健全、運行規(guī)范的經濟鑒證類中介機構予以保留;凡重復設置、業(yè)務交叉的,予以歸類合并;凡設置不合理、管理混亂的,予以撤銷。
(二)保留、歸類合并的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必須與掛靠單位在人、財、物等方面徹底脫鉤,不再承擔政府行政管理職能。清理整頓后,任何政府部門不得經辦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
(三)規(guī)范對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的管理,包括健全資格認定和管理法規(guī),統(tǒng)一行業(yè)管理組織,明確政府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和執(zhí)業(yè)質量保障機制等。整個清理整頓工作于2000年8月底前完成。
四、清理整頓工作的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領導,便于協(xié)調,統(tǒng)籌安排,統(tǒng)一行動,保證清理整頓工作順利進行,省政府成立清理整頓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具體的清理整頓工作,并處理有關問題。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 蘇志希(省財政廳廳長)
副組長 張文武(省財政廳副廳長)
李志民(省體改委副主任)
成 員 林維邦(省計委副主任)
蒲承宏(省經貿委副主任)
李學舜(省監(jiān)察廳副廳長)
蒙炯明(省民政廳副廳長)
馬光明(省土地管理局副局長)
翼 玉(省建委紀檢組長)
王延德(省工商局副局長)
盧效東(省政府法制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主 任 張文武(兼)
副主任 鄭金鑄(省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秘書長)
曾施霖(省政府法制局經濟立法處處長)
清理整頓涉及到的部門、單位、必須確定一名工作人員,配合清理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工作。
各地區(qū)、各部門要把清理整頓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嚴格按照國務院及省政府的統(tǒng)一部署,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通知精神,齊心協(xié)力,扎扎實實抓好落實,確保按時完成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的清理整頓工作。
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題詞:財政 機構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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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國務院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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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00年4月25日印發(fā)